土建机构的养护分为清洁维护、保养维修、结构检查、和一般病害处治四个部分。
(1)清洁维护的工作内容应包括扫除隧道内垃圾、清除结构物 脏污、清理(疏通)排水设施,保持结构物外观的干净整洁。
(2)保养维修的工作内容应包括预防性地对结构物进行维护,修复结构物轻微破损,经常保持结构物完好状态。
(3)结构检查的工作内容应包括发现结构异常情况,系统掌握 结构技术状况,判定结构物功能状态,确定相应的养护对策或措施。
(4)病害处治的内容应包括修复破损结构,消除结构病害,恢复结构物设计标准,维持良好的技术功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