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住宅建筑独有的特点,使得复杂的施工环境存在很多不安全因素,人员伤亡、财物损失比比皆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在建筑生产活动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本文对住宅建筑的特点、我国现阶段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并对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住宅建筑在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住宅建筑的施工安全问题却不容乐观,财产的损失、人员的伤亡时有发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我国住宅建筑的特点
1. 住宅建筑的施工单位多资质较低。我国住宅建筑多采用成片的大规模开发,但是每个单体的面积较少,中标的企业多为资质较低的施工单位。这就直接导致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现场的操作人员大多为没有接受正规训练的民工,安全意识薄弱。
2. 施工人员较多。住宅建筑虽然结构简单,但是施工的工种却样样俱全,在施工的特定阶段,各工种都有人员在施工现场,尤其是他们各属于不同企业管理时,人员复杂,施工现场的管理就更为困难。
3. 各专业施工交叉较多。住宅建筑不仅有基本的土建施工,还涉及到市政、园林、电信、煤气、电力和自来水等等配套单位,到工程建设后期,各专业单位进场,造成了大量的交叉施工,给现场管理形成了很大难题。
4. 住宅建筑安全措施投入低。由于僧多粥少,再加上住宅建筑施工工艺简单,施工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都面临着激烈的竞争,造成了中标价偏低的局面,很多企业为了中标,压低成本,安全管理费用很难保证。
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现状
《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分析,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劳动纪律造成伤亡事故列首位,没经过培训,缺乏安全操作知识,加上对现场缺乏检查和指挥引起的事故占总事故统计量的60%以上。从这些暴露出我国的安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 对安全管理的认识不足。很多管理人员狭隘的认为,安全投入并不能为企业直接创造价值,甚至政府管理部门在经济评价中,忽视安全指标。这就造成了各施工企业为吸引决策者,削减安全管理投入来降低成本,低价中标,而在实际施工中,各企业部门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疏于安全管理。这种做法无形之中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埋下了隐患。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意识薄弱。虽然我国在计价规范中明文规定,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取作为一项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但是由于工程参与各方安全意识薄弱,一旦现场安全生产跟其他因素发生冲突,往往忽视安全生产,追求利润。
3. 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我国住宅工程参与方一般有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设备租赁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检测单位还有行政监督单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这些参与企业的安全责任规定不够明确,是当伤亡事故发生时,责任很难界定。
4. 缺乏安全教育和健全的监督机制。施工现场缺乏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行政监督单位缺乏在安全施工方面的日常监督管理,突击性的检查和惩罚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措施
1. 健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深化政府监管力度,双管齐下。我国2004年施行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加强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规范我国建筑市场发挥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实施的过程中也暴露了很多问题,尤其可操作性差削弱了法律法规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作用,容易使执法者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部分法律法规还存在者交叉现象,违背了法律法规制定的统一性原则。所以健全法律法规、规范法律标准、给从业者明确的法律界限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一步。同时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督,建立常规的检查制度取代突击检查,给安全生产和管理人员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2. 安全生产以目标管理为主。安全管理设定了具体的目标,安全控制就明确了方向,根据不同的操作将目标进行分解、细化,最终将具体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指标落实到各个岗位,然后根据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这就是目标管理,在这个过程中重点是目标的制定,不是空洞的喊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将管理目标量化,要具有可操作性,在具体的实施中做到责任到岗、到人,真正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这也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3. 提高住宅建筑招投标中安全管理的重要程度,同时,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住宅建筑的施工单位多资质较低,安全意识薄弱。健全招投标法规,将安全管理纳入到施工方案和工程造价中,同时也作为施工单位安全资格审核的一项重要指标。除此之外,定期对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水平的同时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感。
结束语
建设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如何在这个庞大的系统中使人员、机械、环境达到最优匹配?施工现场有效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要,可预防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健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深化政府监管力度,工程招投标中纳入安全管理指标,设立明确的安全目标,加强安全教育等等安全管理措施可以有效消除不安全因素,真正做到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