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江苏省住建厅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试行)》,明确:
全省所有在建项目自2023年5月1日起应严格执行《安全日志》制度。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安全日志》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 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应责令施工企业予以更换。
4月21日,江苏省住建厅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试行)》,明确:
全省所有在建项目自2023年5月1日起应严格执行《安全日志》制度。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安全日志》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 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应责令施工企业予以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