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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低层划分,中高层概念已取消

很多人甚至资深工程人都有一个固有认知:6 层及以下是低层,6-11 层是小高层,11 层以上是高层。但随着建筑规范迭代完善,低层、多层、高层、超高层都有明确界定标准,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

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下面我们就从这两大分类,对比新旧规范具体变化。

一、居住建筑(住宅类)核心变化

核心变化:新的划分标准统一按地上建筑高度为判定依据,取消了旧版的“中高层”概念,更严谨、更统一。

分类档次

GB50352-2005

(旧版 按层数)

GB50352-2019

(新版 按高度)

低层住宅

1~3 层

统一按高度划分,建筑高度≤27.0m 均为低层或多层住宅

多层住宅

4~6 层

中高层住宅

7~9 层

✅ 取消中高层概念

高层住宅

10 层及以上

27.0m<建筑高度≤100.0m

超高层住宅

建筑高度>100.0m

建筑高度>100.0m

 

二、公共建办公、商场、学校、医院等)核心变化

重点优化:明确拆分“单层”与“非单层”公共建筑,分类更细化,完美衔接消防规范。

分类档次

GB50352-2005

(旧版 按高度)

GB50352-2019

(新版 按高度)

低层/多层

公共建筑

≤24m 单层、多层建筑

≤24.0m 公共建筑;

>24m 单层公共建筑

高层公共建筑

>24m 建筑(不包括高度>24m 单层公共建筑)

>24.0m 且≤100.0m 非单层公共建筑

超高层公共建筑

建筑高度>100.0m

建筑高度>100.0m

 

三、27米、24米、100界限值,背后都是安全逻辑

这三个关键数值不是随意设定,每一条界限都对应消防安全、疏散设计、施工验收的硬性要求。

1.住宅分界:27米

按《住宅项目规范》,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计算,27米大约对应9层住宅。这意味着,一栋9层的住宅就已属于高层建筑,其消防设计(如耐火等级、疏散楼梯、消防设施等)的标准会有质的提升,安全管控等级大幅提高。

2.公共分界:24米

商场、办公楼、文教医卫类公共建筑,人员密集、人流混杂、火灾荷载大、蔓延速度快。因此高层起始门槛设为24 米,比住宅标准更严苛,从源头把控消防安全底线。

3.超高层统一红线:100米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就是超高层建筑此类建筑在结构设计、防火分区、消防系统、避难层设置、施工管控上均有特殊强制要求。目前国家也已从严管控超高层建筑新建审批。

 

结束语:以往按层数划分最大弊端:忽略层高差异。有的住宅层高 3m,有的 3.3m、3.6m,同层数实际高度差距偏大,极易造成定性错误、消防标准套用混乱。以建筑高度(米)为唯一判定标准,规避模糊界定带来的设计、验收、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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