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在非固定的专业预制厂(场)或钢筋加工厂(场)内,对直径大于或等于22毫米的钢筋进行连接作业时,不得使用钢筋闪光对焊工艺。不得用于地下密闭空间、通风不畅空间、易燃材料附近的防水工程。在二类以上市政工程项目预制场内进行后张法预应力构件施工时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