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下列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防火设计:1 商场、医院、旅馆、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健身体育场所和其他适用的民用场所等。2 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属于丙、丁、戊类的生产车间和物品库房等。2009-10-01实施。 目 录: 1 总则 2 术语 3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4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5 安全疏散 6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 7 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备 8 电气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