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与EN 1863-1:2000《建筑用玻璃—热增强钠钙硅酸盐玻璃 第1部分 定义和描述》和EN 1863-2:2000《建筑用玻璃—热增强钠钙硅酸盐玻璃 第2部分一致性评价/产品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同时参考了ASTM C 1048-04《热处理平板玻璃热增强玻璃、镀膜和普通钢化玻璃产品规范》。本标准规定了经热处理工艺制成的半钢化玻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经热处理工艺制砀建筑用半钢化玻璃,对于建筑以外用的半钢玻璃,可根据其产品特点参照使用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GB 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与GB 17841-1999相比主要技术差异为: ——取消了钢化玻璃的技术要求; ——取消了抗风性能的技术要求、增加了碎片状态、变曲强度的技术要求; ——尺寸及允许偏差项目中增加了边长大于3000mm的技术要求,增加了对圆孔的技术要求; ——外观质量项目中增加了对爆边缺陷的允许规定; ——弯曲度项目中取消了对垂直法半钢化玻璃的要求; ——增加了附录A(规范性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