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建设规模、设点布局、选址与总平面设计;4用地面积指标;5建筑面积指标;6园舍主要建筑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新建普通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幼儿园可参照执行。新建实验性、示范性、寄宿制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幼儿园,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和建设标准可适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