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的第4 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是对GB 16710.1—1996《工程机械噪声限值》的修订。 本标准与 GB 16710.1—1996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由“工程机械噪声限值”改为“土方机械噪声限值”; ——标准号由分部分的标准号改为单独的标准号; ——扩大了标准适用的土方机械类型: 原标准适用机器为 4 类: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 现标准适用机器为 11 类:推土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铲运机、平地机、 吊管机、挖沟机、回填压实机、压路机。 ——修改了机种分类及机外发射噪声的发动机功率分挡; ——修改了噪声限值,并增加了逐步递减的噪声限值阶段和实施时间。 本标准代替 GB 16710.1—1996。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厦门厦工机械股份公司、天津移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合肥振宇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上海彭浦机器厂有限公司、山东山工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润才、李蔚苹、方贵龙、张振涛、黄建兵、吴凌云、杨军、张文中、陈宝明、刘艳芳。 本标准于 1996 年12 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土方机械的机外发射噪声限值和司机位置噪声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 GB/T 8498 定义的土方机械,其他派生的土方机械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在本标准规定的噪声限值实施前制造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