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规程共分为十章和八个附录,依次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分类与编号、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编制、编制组卷、移交与归档、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其中: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