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石油化工企业中220kV以下的电气设备的抗震设计及隔震、消能减震设计。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度地区的电气设备,其抗震设计应按有关专门规定执行。 发布日期: 2002-02-09 实施日期: 2003-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