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部分规定了社会主义文明生态村建设中庭院建设的总体要求、居室、沼气池、厕所浴室及农业生产方面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河北省在原有村落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文明生态村(以下简称文明生态村)建设中庭院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