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的设置总则、设置一般要求、设置位置、设置密度和尺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建成或改造后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包括废物箱、活动厕所、交通类护栏、自行车存车架和围栏、地名牌、步行者导向牌、公交车站设施、信筒、公用电话亭、信息亭、报刊亭、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