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规定适用于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工程的节能设计。在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节能设计必须符合本规定深度要求,审图机构应严格按本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施工图节能设计审查。本规定是设计文件中节能专篇编制深度的基本要求。在满足本规定的基础上,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有所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