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住宅建筑投影范围之外以及为住区服务的不超过 2 层的独立商业,功能及形式类似商业服务网点的的建筑分隔单元,其安全疏散可按商业服务网点的要求执行,消防设施应按整体建筑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设置在宿舍、公寓及其他非住宅建筑下不超 2 层的商业建筑,其安全疏散及消防设施均应按整体建筑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