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当工程通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工程验收记录、纪要、竣工报告办理完毕后,要向三公司移交以上验收依据原件作为公司留档用,及是资产管理部作为清拖工作开展的依据。 2、交公司归档的竣工资料按城建档案指南的要求整理,要求在验收后三个月内交回。 3、对于施工单位填写的资料:如隐蔽验收、各种施工记录、各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记录、纪要等的原件必须满足归档要求的份数。交公司的资料除合格证可以是复印件外,其他的所有资料一定要原件,特别是试验报告、桩基检测报告、铝合金窗和幕墙的三性试验、钢结构的焊接质量检测报告等。 4、在工程资料收集过程中,注意委托检测站出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的份数至少要三份,装订资料时原件首先满足档案馆、其次为三公司、业主的其中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