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1.1 总平面设计必须对建设场地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等作深入观察了解,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及自然景观,保持和维护生态平衡,正确处理与周围建筑的环境、空间、场地、竖向标高等关系。建筑设计未经审批之前不得改变原地形地貌。 1.1.2 位于高压走廊、微波通道、航空线路、文物建筑等管制范围内的建筑物,设计时应符合有关规定。 1.1.3 位于低洼处的建筑物,其主入口及地下室应采取防洪措施。与山体河道邻近的建筑物应设置截洪沟、防洪堤及防滑坡等设施。 1.1.4 城市高压、架空线路走廊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