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填写说明 一、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查工程验收工作前提交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经总监理工作审核,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加盖监理单位公章生效。 三、评估的工程如没有所列出的项目时,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例:建筑物总高度36.4米,层数12层,其中地下/层,地上12层。(采用斜线对角划,请勿留空白) (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