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建筑工程资料编制的总体要求 1.建筑工程资料的意义:是城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改建、扩建的重要依据。 2.施工资料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 3.(4.2.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所有能形成原件的资料必须是原件,但对于工程物资质量证明文件可用抄件或复印件,保留原件所有内容,其上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单位、经办人签字、日期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原件存放单位可能是厂家,也可能是物资供应公司;对于群体工程,若有多个单位工程需用同一份洽商,则其他工程可用复印件,但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单位、经办人签字、日期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此时原件存放单位是指原件存放的工程名称,所盖公章应是施工单位公章。) (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