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冬期施工期限划分原则为:日平均气温连续5d低于5℃,为冬期施工开始时间;日平均气温连续5d高于5℃,为冬期施工结束时间。根据固安地区气象资料,固安通常于11月15日前后进入冬施,故列入冬施的项目暂按此时间进行,最终以现场实测温度为进入冬施为依据。 3.2.1本工程为保证施工质量,准确掌握进入冬施具体时间,要求测温员(贾爱国、张菲菲、陈大召)从11月1日开始记录平均气温,直到冬施结束。 3.2.2根据总体施工进度安排,冬期施工时间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主要有:43#、56#、78#楼首层至屋面结构工程,20#、21#、23#、42#、108#、98#、126#、127#、73#楼二层至屋面结构工程,55#、79#、128#、129#、停车楼基础至屋面结构工程,22#、72#楼三层至屋面结构工程,3#楼八层至屋面结构工程,部分栋号楼屋二次结构砌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