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程设计合同的设计范围为给定的炼钢连铸红线区域内的相关主要生产设施及辅助设施,包括红线区域内的道路、管线等。 主要生产设施范围是:炼钢车间(包括转炉、精炼和连铸)、炉渣间;转炉一次(煤气-湿法)除尘设施;转炉汽化冷却设施。 辅助生产设施范围是:辅原料及铁合金地下料仓及其上料设施;转炉二次除尘设施、铁水预处理/铁水倒包除尘设施、1#LF 炉除尘设施、2#/3#LF 炉除尘设施、地下料仓除尘设施、屋顶除尘设施(预留);炼钢连铸水处理设施;炼钢连铸车间变电所、上料区域变电所;转炉主控楼、快速分析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