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 民用建筑如何分类? 答:民用建筑分类因目的不同而有各种分法,如按防火、等级、规模、收费等不同要求有不同的分法。《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按使用功能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具体分类应符合建筑技术法规或有关标准。 2、 住宅按层数如何划分? 答:我国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1.0.3条规定,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1)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3、 建筑与环境的关系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规定,建筑与环境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基地应选择在无地质灾害或洪水淹没等危险的安全地段; (2)建筑总体布局应结合当地的自然与地理环境特征,不应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3)建筑物周围应具有能获得日照、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等的卫生条件; (4)建筑物周围环境的空气、土壤、水体等不应构成对人体的危害,确保卫生安全的环境; (5)对建筑物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气、废水等废弃物应进行处理,并应对噪声、眩光等进行有效的控制,不应引起公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