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监理各项内容。 2、监理单位对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该报告已经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3、有完整的工程项目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质保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 4、有施工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7、与监理工程师下发的通知单及整改复查回复单资料。 8、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整改问题,全部整改后,有经建设或监理单位等认可的整改结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