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电气设计 本工程设计包括红线内的以下电气系统:220/380v配电系统、照明、电力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综合布线系统。 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及安全措施: A、220/380V配电系统 ①负荷分类: 本工程单体用电负荷等级为三级,地下车库用电负荷为一级。一级负荷:车库内排污泵、保安及监控系统、管理用电电子计算机系统、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设备、消防泵、消防电梯、排烟风机、生活水泵、应急照明、疏散照明系统。一级以外的其它负荷均为三级负荷。 ②供电电源: 本工程要求双重10kv电源供电,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两路电源同时工作,每一路电源均能保证本工程的全部重要负荷用电。两路10kv电源穿管埋地引入设在地下一层的变配电室高压柜。通信及网络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等特殊用电设备,自行单独设置UPS不间断电源。 B、计费:本工程在每路进线设置总计量装置 C、配电箱安装方式:本工程各类工艺动力配电箱均明装或暗装,安装高度参见配电箱系统图。 D、供电方式: 低压配电系统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部分采用链接方式配电,消防用电设备、应急照明及其它重要用电设备均采用两回路末端互投供电,对生活水泵、客梯、消防电梯等一级负荷从变电所引两路电源采用双电源末端互投供电。 E、照明配电系统: ①本工程照明系统包括: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在值班室、卫生间、地下车库等场所采用高效荧光灯,电梯厅、公共走道等场所设置直管型荧光灯应配置电子镇流器,要求COSΦ≥0.90。准及功率密度值应符合GB50034-2003的要求。 ②在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风机房等房间设置应急照明、其照度按照正常照明的100%设计。楼梯前室、楼梯间、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等地方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灯和安全出口标志灯。 ③楼梯间及地下部分通道应采用感应控灯头,其余公共照明采用集中控制。厂房、办公室等照明应业主要求二次精装修深化设计,精装修设计照明功率密度应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应急照明灯具应满足《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和《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