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安全组织体系 根据谁负责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建立安全保证体系。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入,负总的责任。设立专职安全员(须有多年工作经验并尽职尽责),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各专业工长、施工班组和现场施工员对各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不得忽视生产安全。安全员有奖罚权和一票否决权,对安全员的决定,各管理人员、班组长必须无条件执行。并赋予专职安全员随机抽查权。 (二)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各级安全监督体系,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程序,落实执行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章、冒险、蛮干行为。对检查出的隐患,找出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定人负责限期整改,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规定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及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体现,它能使劳动保护工作纳入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业主、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项目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直接领导责任,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根据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负责组织设计、施工、采购的实施,保证设计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保障设计结构安全。 (3)负责组织本工程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开展新员工的安全教育,负责所使用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4)对危险源辨识、重要危险清单及应对措施进行审查,制定详实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对本工程危险作业点、重要施工部位、特种设备和用电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6)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检查落实各班前会和开展预知危险活动的情况,检查班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落实情况; (7)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各种安全活动有记录备查; (8)认真组织好均衡生产,充分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加强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每班开工前的安全检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纠正施工现场的习惯性违章行为; (9)加强班组建设,深入开展无事故班组活动,领导和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组织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成果; (10)发生事故时,负责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参加或主持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本单位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认真总结教训,采取改进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1)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员,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的投入及有效使用; (12)对内负责协调各作业队、各工区、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对外负责沟通协调,减少或防止施工干扰。 2.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协助项目经理管理安全施工,为安全施工直接责任人,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 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根据安全管理目标,具体落实安全责任,细化安全职责; (2)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学习、新进场员工的安全教育、所使用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班组安全施工考核; (3)参与或组织本工程施工区域危险源辨识、重要危险清单及应对措施、详实的安全施工工作计划的编制,并协助组织实施; (4)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各种安全检查,负责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5)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开展安全活动,督促、带领作业班组召开班前会; (6)具体负责组织施工,调配施工资源,检查纠正违规作业; (7)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检查评比,组织对本工程安全人员的考核评比。 (8)组织各种安全预案演练,负责现场抢险,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9)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内外安全沟通协调工作。 3.项目总工安全职责 协助项目经理管理安全生产,为技术安全直接责任人,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协助组织勘察工作,协助管理野外勘察安全工作。 (2)协助组织设计实施,审查设计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 (3)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4)具体组织设计安全论证,涉及重大结构安全的,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设计变更涉及安全问题的,应召集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分析论证,确保设计结构安全; (5)负责设计安全交底工作,协助设计与施工、采购的接口管理协调; (6)组织生产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7)负责审查防汛预案、防汛设计措施,协助项目经理组织防汛工作; (8)对危险源辨识、重要危险清单及应对措施进行审核,协助制定详实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 (9)审查本工程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0)负责组织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的施工进行分析论证,研究施工方案,确保安全实施; (11)参加或协助组织安全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安全考核评比等; (12)参加抢险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4.安全部部长安全职责 协助项目领导管理安全生产,为安全管理部门直接责任人,对安全质量部的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直接领导专职安全人员开展工作。 (2)定期向主管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提出书面报告,针对本工程的安全状况提出防止职工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等具体防范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 (3)制订本工程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4)负责日常检查生产现场,发现潜在危险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制止一切违章操作的现象,做到防患于未然。 (5)负责及时报告本工程发生的伤亡事故,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处理。 (6)组织辨识危险源,编制重要危险清单及应对措施,草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7)负责日常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考核评比等; (8)参加或协助组织安全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等; (9)参加抢险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5.专职安全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本工程的工作标准和管理办法,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管理和监察工作;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危险因素的控制预防措施与实施方案;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对新员工进行进场“三级”安全育,对转岗员工进行转岗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新员工上岗、员工转岗等情况进行监督; (3)对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施工作业队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 (4)掌握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辩识存在危险或可能存在的危险,及时提出消除(控制)隐患要求,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准确地向领导汇报; (5)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控和施工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监督的工作,对查出的严重违规作业有罚款的权利,并督促整改; (6)监督有关部门严格按各项规定和措施组织施工和生产; (7)负责落实业主、监理及地方政府的各种指令,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8)办理各施工作业队的相关申报签批手续; (9)认真加强安全业务学习,服从领导安排,努力做好本部门安全业务工作并做好记录; (10)有责任和权力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越级上告各类违章行为; (11)参加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12)参加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分析会,检查“四不放过”原则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13)参加主体工程、大型临建工程、易燃易爆物品管理、项目开工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使其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14)了解、掌握项目范围内的安全情况,为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尽职尽责; (15)认真履行安全监察监督职责,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对事故隐患能立即排除的,要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要按照隐患处理 “三定一反”(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要求、定整改期限和反馈隐患整改验证结果)原则进行督促整改,最终形成书面材料存档; (16)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宣传教育; (17)编写各类安全报表、报告,并按时上报; (1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