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向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 不将建设工程违法发包、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