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程位于9号楼地上28层,7、8、10、11号楼地上33层。 施工范围:铝合金门窗外其它施工图纸(含变更)范围内的全部铝合金门窗工程。 本工程窗为铝合金窗,玻璃原设计为中空玻璃(6高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根据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变更通知单(兰冶司变(建)字第2号)玻璃更改为中空玻璃(5+12A+5),开窗形式为内平开窗,凡遇有单块面积大于等于1.5平方米及窗台高度小于600的窗户,窗下部固定扇均为钢化玻璃。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出厂的安全玻璃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并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临空的窗玻璃当窗台低于0.9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9m。 6、所有铝合金门窗根据甘02J06—1图集要求选用,所有窗气密性≥6级,窗水密性≥3级,窗抗风压性≥5级,隔声性能≥3级,采光性能>3级。根据甘肃土木科学研究院建筑外窗性能检测报告(报告编号:TMQT-2015-392)检测,符合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