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1.4建设规模 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用地范围面积48259.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735.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0500平方米,公用设施建筑面积4235.9平方米。 4.2建设内容 xx棚户区改造项目力争用1年时间基本完成。具体建设内容有: (1)住房建设,主要包括符合城市规划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的产权调换安置房、廉租房、集资房以及解危解困房。楼房层数五层,为砖混结构,户型面积为四类,分别为50㎡、60㎡、75㎡、90㎡。 (2)公共设施,主要包括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工程设施。设置标准原则上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执行,要求居住生活空间满足基本的教育、医疗、交通、便民服务等基本生活保障。主要有小学、幼托、居委会、老年活动室、青少年活动室、自行车存放处、基层商店等。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以便于管理,可以设在住宅底层,也可独立设置。 幼儿建筑位置的选择位于住宅组团内或组团之间,特点是对居住生活干扰较小,接送也较为方便。基层商店的特点是面积小,品种多,布点灵活、面广,深受群众欢迎,一般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米,可设在住宅底层,还可与其他设施如居委会、自行车存放处等联合布置。 在组团建设的同时还应配建便民诊所、便民商店、中老年活动中心及相关的服务设施。 (3)交通设施,主要包括城市支路网系统和静态交通设施。 (4)环境绿化,主要是运用拆除重建、改善、公私合作营造等多种手段营造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