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贯彻执行国务院有关在基本建设中节约用地的指示,布置要紧凑,充分利用山地,荒地、空地或劣地,尽量少占或不占农田并保护农田,在可能条件下结合施工采取造田,改造土壤的措施。尽量利用施工现场或附近已有的建筑物,包括拟拆除可暂时利用的建筑物。在新开辟地区,应尽可能提前修建能够利用的永久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