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一、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十一条对审查内容的规定,确定施工图技术审查内容如下: 1、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上海审查要点》不再重复列出,直接依据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图审查。 2、住房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上海审查要点》不再重复列出,直接依据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进行施工图审查。 3、《上海审查要点》主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覆盖范围,整理上海地方规范、规程中的相关内容,重点突出与国家规范、规程有不同要求的条款,以及地方政府对岩土工程勘察、市政工程设计的其他技术要求,并少量增加与安全、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其他规范条款。 4、市政工程项目包含有房屋建筑时,房屋建筑部分应按《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