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工艺标准规定了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的施工准备、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和质量验收资料等。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轻骨料混凝土的现场拌制。轻砂细度模数不宜大于4.0,其大于5mm的累计筛余量不宜大于10%(按重量计)。轻粗细骨料的堆积密度,轻粗骨料的筒压强度及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轻砂和天然轻粗骨料的吸水率不做规定;其它轻粗骨料的吸水率1h不大于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