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我省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资质审批工作,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省住建厅对《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查导则(试行)》《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审查导则(试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导则(试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导则(试行)》(闽建许〔2015〕298号)进行了全面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查导则》《福建省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审查导则》《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导则》《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导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