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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5日起,正式启动河北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工作

 关于开展河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条件

(一)取得河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三)无《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第十三条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形。

二、注册类型及要求

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类型包括: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增项注册。  

(一)初始注册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二)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三)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四)注销注册

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未被其他单位聘用的,或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应申请注销注册。

(五)增项注册

已注册一个专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申请第二专业注册时,注册程序按照初始注册办理。第二专业准予注册的,单独核发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两本证书有效期分别计算。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2023年8月15日起,正式启动河北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工作。注册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详见附件1)。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申请人,须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

(一)申请

申请前,企业应在冀时办APP与申请人进行聘用关系确认。企业注册地为石家庄市的申请人,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点击“河北省级”选“石家庄市”进行申报;省内其他各市的申请人,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点击“部门选择”选“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申报。

(二)受理

注册审批部门自收到企业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提出受理意见。

(三)审核

审批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申请人可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查询审核状态及结果。

四、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一)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实行电子注册证书(样式见附件2),申请人可在线下载、打印。

(二)按照住建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编码规则及样式的通知》(建办标〔2020〕10号)要求,二级造价工程师可自行刻制执业印章(样式详见附件3)。

 

附件:1.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申报端用户手册

          2.电子注册证书样式

          3.执业印章样式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5日

河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认定申报端用户手册

 

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申报端用户手册.zip
文件类型: .zip a4d556a80e024fe803f2310f794f4cad.zip (6.15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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