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质管字〔2024〕5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等级证书有效期内的动态管理,推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发〔2019〕8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等规定,我厅制定了2024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检查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和内容 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条件》及《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专家技术评审工作程序》(交安监发〔2023〕140号)等规定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检测机构能力变化(包括人员、设备、环境)、标准规范执行、工作规范性、内部运行管理等。 二、检查时间 “双随机”检查定于2024年3月至12月开展,具体检查时间将在检查开始前24小时通知。 三、检查范围和检查对象 本年度检查范围为在广东省注册且具有公路工程乙级、丙级、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和水运工程材料类乙级、丙级及结构类乙级的检测机构,据此建立2024年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附件1)。检查对象在名录库中抽取。 四、抽查比例 抽查比例为不少于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测机构总数的10%,抽取原则结合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投诉举报、数据监测及上一年度比对试验结果等情况确定。 五、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管理处随机抽查事项检查人员名录库》“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子库中抽取;同时邀请行业内技术专家参与,技术专家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级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六、检查程序 检查采取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询问核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完成后,现场反馈检查意见,并填写《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意见反馈表》(附件2)。 七、工作要求 (一)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做好检查记录,将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结果、整改要求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二)在检查完成后将检查结果通过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开。 (三)检查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廉政纪律。 联系人及电话:贝志坚,020-83701981。 附件:1.2024年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意见反馈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