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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地拟出台新规: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

近日,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 《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提到:

第3.5.12条 住宅建筑层高不应低于3米,一般不应高于3.6米,局部层高高于3.6米,其高于部分应按其自然层高度折算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不足一层的按一层计算),住宅坡屋顶部分除外。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 《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改革等工作新要求,顺应城市发展新趋势,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的基础上,就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等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起草形成了《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征求意见稿)》,现就优化调整内容(字体加粗部分)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一、意见征集时间:2024年4月26日—5月26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通过本链接下方“我要评论”提交意见。
  (二)电子邮箱。发送意见至cdgzjjgc@163.com,并请附上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征求意见稿)
47.png48.png49.png
《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征求意见稿).zip
文件类型: .zip 58523a274b59e041e78c63dbe51e014b.zip (2.18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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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地拟出台新规: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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