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和省属企业:
现将《2024年广东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4〕3号)精神和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4年广东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pdf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5月7日
(联系人:蒋洪波,联系电话:020-83135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