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发布《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八条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立施工人员报备制度。工程施工前,应当将本单位及分包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向建设单位报备;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任意变更报备人员;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人员报备; 明确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督促分包单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范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改正; 进行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 第九条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总承包单位对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考核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总承包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协作机制,共同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并对分包作业的安全生产承担主要责任。 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4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附件:1.《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2.《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pdf 传真:010-66014360 邮箱:txjsgl@miit.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邮编:100804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