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考生以下两类“无意识”行为在考试过程中均属违纪行为,请广大考生提前知悉和相互提醒。 1. 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经统计,该违纪行为约占全部违纪总数的70%,是考试中最为常见的违纪类型。绝大部分考生由于考前未注意查看和了解考试机构关于携带物品的相关提醒,按照个人平时携带物品的“无意识”习惯行为,最终导致该违纪行为的发生。 温馨提醒:各位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当按照准考证《应试人员须知》中携带物品的规定,主动将禁止带至座位的物品放置到指定的物品放置处。 2. 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经统计,该违纪行为约占全部违纪总数的20%,特别是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行为占绝大多数。 温馨提醒:各位考生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当注意信号指令要求并立即停止作答,等待监考员收卷,切勿继续作答。 其他未列出的违纪行为,将视具体情形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相应处理。 以下提醒方式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均视为考试机构已向应试人员履行提醒义务,并得到行政复议机关及司法机关的认可: 1.准考证上《应试人员须知》关于入场就座及携带物品的提醒; 2.准考证上《参考提醒》中关于提醒及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告知; 3.考点在考场分布展板上张贴的关于入场就座及携带物品提醒; 4.考点在考试开始前播放的考试统一指令中关于入场就座及携带物品的提醒; 5.监考员在考场内关于入场就座及携带物品的口头提醒; 6.考场内黑板上书写或张贴的“应试人员参考提醒”。 经提醒后,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第二章第六条所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按违纪处理。 考前准备与入场须知 1. 身份验证与准考证 证件齐全: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请务必确保所有证件信息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避免因信息不符而影响考试资格。 准考证打印:建议提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准考证建议多打印几份备用,并将电子版保存在手机上以防丢失。 按时入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将禁止考生进入考场。请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确保按时到达考场。 不得早退:考试期间,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随意交卷、离场。请合理安排答题时间,保持冷静。 禁带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记事本、带汉字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寻呼机、手机或其他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温馨提醒 1、考生应在考前查看准考证《应试人员须知》中携带物品的规定,按照要求携带相关物品; 2、进入考场后,主动将禁止带至座位的物品放置到指定的物品放置处; 3、各位考生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当注意信号指令要求并立即停止作答,等待监考员收卷,切勿继续作答。 日前,广西人事考试网就发布提醒:考生90%的违纪是两类“无意识”行为导致。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90%的违纪
是这两类“无意识”行为导致!
一般违纪违规行为中“经提醒仍不改正”情形的说明
2. 考场规则与入场时间
3. 物品准备与禁带物品
必备文具:只允许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软橡皮、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计算器、格尺(未携带可用身份证画图)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