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概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新交建管〔2024〕64 号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交投集团: 为加强我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公路工程造价行为,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安全,促进交通建设市场健康发展,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概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 请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不足及进一步优化完善的意见建议书面报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9月23日 (联系人:郑伟 0991-5281056、员兰 0991-528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