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函〔2024〕157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适应当前建筑市场形势变化和发承包规则调整,进一步规范全省预拌混凝土的买卖行为,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利益,全面推行《湖北省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网签。经我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决定,对《湖北省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试行)》(鄂建文〔2023〕22号)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1日 关于修订《湖北省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