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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关于进一步开展科技创新促进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科技创新促进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宁建科字〔2024〕241号
江北新区、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开展科技创新促进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开展科技创新促进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开展科技创新促进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因地制宜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质生产力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苏建办〔2024〕118号)要求,结合我市建设科技实际,努力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自主、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体系,不断推进建设行业高质量科技供给,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一)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优化市级建设科技项目管理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支持企业牵头申报科技项目,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事业单位牵头申报项目须联合企业且企业实质性参与。每年度印发建设科技计划,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决策、投入、研究和成果转化全链条的主导力量。
    (二)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引导建设行业龙头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上下游企业,聚焦重大项目牵引,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推动跨学科、跨产业、跨领域的创新资源互动、流转、聚集,促进产学研用融通创新。
    (三)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建设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完善资源共享机制,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在功能品质提升、安全韧性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智能建造、智慧城市建设治理等领域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四)引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市级建设行业专家智库,发挥各类高层次人才引领作用,培育建设工匠。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以重大科技研究和重大工程项目为载体,积极打造应用型创新人才队伍。
二、推进重点领域科技创新
    (五)功能品质提升。开展以“好房子”为核心的涵盖设计、材料、建造、设备以及无障碍、适老化、智能化等标准导则研究,以高品质住宅为重点的既有建筑健康、品质提升等更新技术研究。结合“两新”等重大工作推进,加强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更新和家装“厨卫换新”等技术规范研究,现代宜居农房设计施工建造以及建筑防火相关设计技术研究。
    (六)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开展燃气管线、供排水管道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实时监测、动态预警与反馈处置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展韧性城市相关理论研究,加强抗震、建筑消防等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研究。
    (七)绿色低碳发展。结合省市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推荐管理,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等高品质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究。推广绿色建材、新型围护系统、高性能机电设备应用。加强建筑全生命期碳足迹研究,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应用。
    (八)智能建造。以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为契机,以数字化设计、智能装备与建筑机器人、数字生态与智慧工地为重点,推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在建筑行业的应用和迭代升级。推广智能施工升降机、钢筋捆轧机、施工机器人等技术成熟、 利用率高的产品。推进BIM技术在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运维全过程集成应用。
三、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九)健全成果推广机制。定期征集发布科技创新成果信息,努力搭建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平台,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有效对接。以技术示范带动应用研究、推动产业变革,加大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力度,在招投标、企业资质、执业资格等管理环节,探索建立科技成果鼓励激励机制。
    (十)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围绕绿色低碳、安全韧性、宜居民生、数字智能等重点方向,强化前瞻性研究布局,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强部门联动,努力建立工程建设标准快速转化通道。加强技术创新与标准协同,优先将先进成熟的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纳入省市级标准。推进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研发应用,强化以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为核心的先进团体标准体系和企业标准 建设。
    (十一)推动新技术工程应用。鼓励建设行业科技成果场景实施,引导供需对接,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应用。按照国家、省关于建筑业新技术推广有关工作要求,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在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中的工程应用,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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