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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业绩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业绩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智慧建管系统)业绩信息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前,智慧建管系统中的审批项目补录功能中的项目信息由内蒙古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进行推送。工作中发现,在工程审批系统向智慧建管系统推送的施工许可等信息存在错误或者缺失,不符合《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要求,导致该项目信息无法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为切实解决相关问题,对于施工许可等信息需要修改或者补充的,可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由企业提请施工许可主管部门在工程审批系统中进行相应修改或者补充信息,之后再由工程审批系统重新向智慧建管系统推送;二是企业按规定向负责项目信息审核的主管部门提交《智慧建管系统信息修改申请表》(见附件),经主管部门核实并同意后报送我厅。

 

2024年12月2日 

 

1.png

智慧建管系统信息修改申请表.zip
文件类型: .zip 610c72093555398fcf3abbffc364a57d.zip (11.6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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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业绩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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