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房屋建筑单体赋码落图导则(试行)》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数据政务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公共服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建筑单体赋码、落图机制,加快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城镇房屋建筑单体赋码落图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建筑单体赋码、落图机制,加快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工作,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单位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实践经验,从河北省实际情况出发,编制了《河北省城镇房屋建筑单体赋码落图导则》。 本导则共分6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房屋建筑编码规则;4.房屋建筑绘图规则;5.房屋建筑赋码、落图流程;6.单体编码基本属性。 本导则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解释。各地在执行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槐安西路395号,邮政编码:050227,电话:0311-89919566,邮箱:hbjzkxyjzx@163.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