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粤办函〔2024〕32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2日 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应急预案.zip 81b91af5f27049c2441692c74e84bcba.zip (9.61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