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改善型住宅监理工作导则》的通知 苏建建管〔2024〕146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提高江苏省改善型住宅监理服务水平,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改善型住宅监理工作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各地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电话:025-51868738。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6日 附件:江苏省改善型住宅监理工作导则.doc 附件:江苏省改善型住宅监理工作导则.zip 2b4f3c60c81b3bb5677afca3f5b49676.zip (10.9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