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关于试行施工图BIM智能辅助审查的通知 合建设〔2025〕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施工图BIM审查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25〕47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23〕26号)要求,现就合肥市数字化审图系统启动基于BIM技术的智能辅助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行时间和范围 2025年2月1日起,新立项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大于1万平方米的地下车库、三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工程应进行施工图BIM智能辅助审查。 2026年1月1日起,新立项的大型公共建筑、大于1万平方米的地下车库、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工程应进行施工图BIM智能辅助审查。 鼓励上述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先行先试。 二、审查流程和要求 (一)BIM 模型准备。建设单位按照《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南》DB34/T 4714-2024以及建模、审查、数据有关要求,向设计单位提出BIM设计需求。设计单位进行全专业BIM协同设计,形成BIM模型文件。设计单位应用BIM辅助报审工具,对BIM模型文件进行转换,导出模型格式文件。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施工图BIM审查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25〕47号)要求,企业应对BIM设计成果进行自查,完成图模一致审查。 (二)智能辅助审查。建设单位在报审二维施工图同时提交BIM模型文件,BIM模型文件应符合合肥市施工图智能辅助审查建模手册、数据手册、交付手册要求。系统将自动对各专业的BIM模型开展智能辅助审查,审查机构应当对BIM智能辅助审查意见进行核对,并生成审查意见与二维审查意见合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同步对二维施工图和BIM模型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审查合格后,审查机构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三)BIM 模型查看。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可登录系统查看申报BIM审查的项目基本情况、BIM模型、审查意见等。 三、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要加大对BIM技术应用支持力度,对符合施工图BIM智能辅助审查的项目,可参考《安徽省建筑信息模型(BIM)审查计费参考依据》合理增加相关费用。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审查机构、主管部门等各方主体按角色进入系统查阅BIM智能辅助审查相关操作指南、工作手册。 我局之前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试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 0551-62619859(政策咨询) 17610890019(BIM审查技术咨询) QQ群:533040419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施工图BIM审查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25〕47号)(链接:http://dohurd.ah.gov.cn/wjgk/tzgg/57675981.html)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