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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态化举办2025年监理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技能培训的通知

关于常态化举办2025年监理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技能培训的通知


各工程监理企业:
   为培养工程监理行业技术人才,提升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塑造“公平、独立、诚信、科学”的职业品格,经工程监理单位提议,四届七次会长会研究,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和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J41/T208-2018),决定常态化举办监理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工作,现将业务知识技能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当前我省建设监理行业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顺应行业发展对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完善工程监理人才职业发展的制度体系,通过培育一批专业过硬、爱岗敬业、诚信执业、履职尽责的监理人员,进一步提升项目监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和从业人员的履职能力,提升工程监理工作水平。
二、培训性质
   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是业务素质提升类的培训,不是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岗位资格的培训,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个人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协会组织的此类培训考核活动,也可参加其他机构组织的培训,“谁培训谁负责”。
   是否聘用培训考核合格的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在项目监理机构担任相关职务,是工程监理单位的权利。如果工程监理单位聘用首次取得合格证书的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在项目监理机构担任相关职务,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考核合格证书“聘用单位”栏里签章。
三、报名条件
   参加监理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考核人员,必须业已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基础。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和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J41/T208-2018)规定,结合河南建设监理现阶段的发展现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监理员具备的条件
   1.在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从事监理工作;
   2.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专或以上学历的工程管理类、工程经济类或工程技术类人员;
   3.年龄不超过63周岁(注:证书有效期内的最高年龄为65周岁);
   4.近两年,在行业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5.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了工作聘用合同。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的条件
   1.在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从事监理工作;
   2.工程类中专毕业满8年、或工程类专科毕业满4年、或工程类本科学历毕业满2年、或具有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五个条件具备其一即可);
   3.年龄不超过63周岁(注:证书有效期内的最高年龄为65周岁);
   4.近两年,在行业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5.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了工作聘用合同。
四、培训内容
   1.建设监理行业形势分析与政策体系
   2.相关标准规范解析
   3.工程监理现场实务
   4.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5.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6.各有关专业工程的监理控制要点讲解
五、考核结果
   本次培训考核成绩的合格标准为总分数的60%,未合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学完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人员,取得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六、报名程序
   1.首次登陆在线报名系统的企业需进入“河南省建设监理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点击企业端注册。
   2.需要报名的学员在工作单位注册后,登陆个人端注册,点击新证申请,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证件后提交审核。
   监理单位在个人提交审核后,登陆企业端,点击新证申请,对本企业符合报名条件并自愿参加监理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技能培训的人员进行审核。
协会培训部将会在每个月的下旬对通过企业审核的报名人员进行线上审核。线上审核未通过人员,如有异议,可持证书原件至协会培训部进行复核。
   3.报名审核合格后,可进入在线学习平台交费学习。
   4.上传材料
   (1)委托培训协议;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毕业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证等证书;
   (4)聘用合同复印件。
协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5号河南建设大厦西塔1613,电话:0371-63936639,86555966。
七、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在线授课和在线考核的方式。
八、培训费用
   按照《河南省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费用为500元/人·五年,在线核验合格后交纳。
九、时间安排
   报名及培训时间:报名系统及培训系统常态化开放  
   学习完成后,关注协会网站通知参加线上考试
十、有关要求
   1.各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监理人员队伍的素质提升和技术骨干人才储备工作,鼓励符合报名条件、具备专业能力、具有发展潜质的监理从业人员参加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持续加强监理人才队伍的培养工作。
   2.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监理单位和从业人员,列入诚信评价备忘录,取消个人参培资格,并对企业公开通报。
   3.监理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考核工作是加强行业人才制度建设和人员履职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监理企业要按照文件要求,统筹做好人员的报名工作,协调好工作和学习的时间安排。
   4.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和考核由协会培训部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实施。

   附件:
1.委托培训协议
       2.诚信承诺书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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