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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一答】第二期:既有建筑改造设计审查专篇

 

 

为提升行业施工图设计水平,统一规范执行标准,我司每季度汇集审查中出现的疑难问题、高频问题,结合实际案例,面向勘察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推出《审查常见问题之一季一答》。




01

勘察


Q1: 哪些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工程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答1、新增荷载由新建基础单独承担,与原基础基本无直接连接,如既改建筑新建、接建、临建等。

  2、新增荷载由新建基础与原基础共同承担或由加固后的地基基础承担。

  3、需评价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性能。如受周边环境影响较大既有建筑(周边新建地下工程、深基坑开挖、大面积堆载、地下水位变化过大等);超期服役既有建筑,如古建筑;既有建筑自身出现病害,如沉降过大、不均匀沉降、开裂严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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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勘察单位前期备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答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开始前,勘察单位应收集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施工设计图、竣工图及验收、改造工程勘察任务书等资料,任务书内容应包括加固改造工程的设计信息。依据勘察任务书要求按现行规范、标准要求开展勘察工作。

 

 



02
建筑


Q1:既有建筑外立面改造,节能设计是否应执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

 

       :根据《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第1.0.2 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中辅助办公类建筑的声环境、光环境、建筑热工及室内空气质量的设计、检测及验收必须执行本规范。《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第1.0.2条: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必须执行本规范。其中,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可研报告中明确需按照现行绿建规范设计时除外)

 

 Q2:既有建筑改造设计,装饰平面图中一定要标注消火栓的位置嘛?标注详见给排水专业图纸可以吗?

 

 

    答不可以,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6.5.1条“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擅自减少、改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或器材及其标识、疏散指示标志、疏散出口、疏散走道或疏散横通道,不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或防火分隔、防烟分区及其分隔,不应影响消防设施或器材的使用功能和正常操作。” 装饰图纸不仅要在平面图和立面图中注明消火栓的位置,还应满足《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第4.0.2条“建筑内部消火栓箱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或在消火栓箱门表面设置发光标志。” 并且还应说明消火栓的安装方式,是明装还是嵌入墙体,明装方式需注意不应减少疏散走道或前室等部位的净宽度、净面积;嵌入墙体的消火栓整体耐火极限应符合所在墙体的位置要求。消火栓箱满足《消火栓箱》GB/T 14561-2019第5.5.3条“箱门的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60°”;消火栓箱的安装满足《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第12.3.10-4条“消火栓箱门的开启不应小于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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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关于救援入口的“明显的标识”问题,前后规范是否不一致?既有建筑改造设计中应注意哪些要求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2.2.3-5 消防救口应可在室内和室外识别的永久性明显标志。《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第7.2.5条“窗口……应设置可在外易于识别的明显志”。《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上述问题的表述略有不同,但并无矛盾。“标志”应规范制作: 一、制作“标志”材料具有良好的耐久性;二、“标志”应双面印刷并保持内容、形式一致。

 

 Q4: 既有建筑改造中,因结构及空间限制,尤其在宾馆建筑中,卫生间是不是一定能布置于厨房的直接上层?     

       答不可以,根据《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2022第 5.6.2-2条:“公共厕所(卫生间)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不应布置在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房间的直接上层。”及《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第6.6.1-2条:“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 在食品加工与贮存、医药及其原材料生产与贮存、生活供水、电气、档案、文物等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房间的直接上层,不应布置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间;在餐厅、医疗用房等有较高卫生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应避免布置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间,否则应采取同层排水和严格的防水措施。”

       对于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的房间(如餐厅、厨房、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机房、特定医疗用房)上方,必须杜绝渗漏隐患,不允许布置有水房间(有水房间除公共厕所 /卫生间外,还包括盥洗室、浴室等),即使采用同层排水方式也不能满足要求。

      当既有建筑改造中因结构、空间限制,无法避免,需采用夹层的做法,下层楼板必须做防水,并且当上层楼板发生渗漏时,应能及时发现和检修。

 

 

03
结构

 

  Q1:南京地区既改项目活荷载与分项系数取值按老规范还是新规范?

    答89规范实施后建成的既有建筑,在不延长后续工作年限的前提下,依据《南京市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论证和审查指南(结构专业)(试行)》的通知》宁建科字(2023)172号第3.2.3条要求:对原结构进行承载力复核时,可采用不低于原规范的荷载及分项系数取值;经复核后需进行加固设计时,荷载及分项系数取值应执行现行规范。

 

  Q2:  南京地区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后,结构抗侧刚度和重力荷载代表值的变化分别不超过原结构的10%和5%,是否就属于局部改造?

 

   答判定局部改造和整体改造,还应该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后续工作年限;2)抗震设防类别是否提高;3)是否涉及竖向抗侧力构件、重要水平抗侧力构件(如转换梁等)的拆改等。

 Q3:混凝土结构采用水泥基灌浆料进行增大截面加固法设计时,规范有何要求?

   答:1、《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第5.5.1条规定,采用增大截面加固法时,新增截面部分可用现浇混凝土、自密实混凝土或喷射混凝土浇筑而成,也可用掺有细石混凝土的水泥基灌浆料灌注而成。条文说明:但若在灌浆料中已掺加了粒径为16mm~20mm的粗骨料,并且级配合理,也可不再掺加细石混凝土。

2、《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448-2015第5.3.2、5.3.5条规定,混凝土柱、梁采用加大截面加固法加固时,应采用第Ⅳ类水泥基灌浆材料。

3、《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第21.2.2条规定,不得采用纯灌浆料,而应采用70%灌浆料与30%细石混凝土混合而成的浆料(混合料)。

 Q4:钢筋混凝土结构整体改造采用消能减震技术,主体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是否可适当降低?

       答:消能减震结构抗震性能明显提高时,主体结构的抗震构造措施可适当降低,降低程度可根据罕遇地震下的楼层弹塑性位移角确定,具体可参考江苏省地方标准《既有建筑消能减震加固技术规程》DB32/T3752-2020第5.5.3条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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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给排水

 Q1:某既改项目,原设计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增压稳压设施设置在地下水泵房内,问:流量开关是否可以设在增压稳压设备出水处?

 

       按GB50974-2017第11.0.4条规范要求,流量开关应设在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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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 错误做法


 Q2:某多层商业项目,原内部仅设有消火栓给水系统,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现四层需改造为足浴场所,面积约400平米,根据现行规范要求,需增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问:新增设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可以采用局部应用系统。

       当基地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尽量采用常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若由于某些客观原因确实难以实施时,也可采用局部应用系统,但应严格按照GB50084-2017的相关规定执行。

05
电气

Q1: 既有建筑改造工程中,对电气的节能设计提出哪些要求?

 

        首先,应根据《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第3.3.7条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50034-2024中第6.3条,对工程内各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提出设计要求;其次,根据GB55015-2021第3.3.1条对工程中使用的变压器、电动机、交流接触器和照明产品的能效等级提出设计要求,同时也根据根据GB/T50034-2024中第6.2.1条对照明光源、灯具、整流器或驱动电源的能效等级进行补充要求。再者,对工程中的电气节能措施进行简要介绍。

 

 Q2: 针对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中电气照明设计审查经常存在以下错误。

 

       答既有建筑改造由于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值,吊顶后大多净高较低,尤其是走廊、卫生间、客房等部位很可能低于2.5m,而部分设计人员疏于核对建筑专业的吊顶图,往往在灯具的配电回路设计中不设漏电保护,违反《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55024-2022第4.5.4条,留下严重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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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暖通
  

 Q1: 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挡烟垂壁设置高度是否要符合GB55037-2022第7.1.5条规定?

 

       《江苏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技术要点(试行)》第1.4条规定,既有建筑改造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受空间、结构等客观条件限制,执行现行标准确有难度的,应符合本要点,并力求改善、提升原建筑消防安全水平,不得降低原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在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中,当受到建筑层高、梁高等空间客观条件限制的情况下,挡烟垂壁下口净高不应低于原建筑设计标准要求,以上情况之外的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挡烟垂壁下口距地高度及储烟仓厚度应满足GB55037-2022第7.1.5条规定以及GB51251-2017第4.6.2条规定。

 

Q2: 既有建筑改造项目,设置在屋顶的排烟风机是否要按GB51251-2017第4.4.5条规定设置在专用机房内?

 

   答原设置在屋顶的排烟风机位置、参数均未做改动,但屋顶有空间等条件,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第4.2.9条规定,排烟风机可置于具有耐火极限不小于 1.0h、通风及耐候性能良好的保护箱体内。原设置在屋顶的排烟风机其参数发生变化,排烟风机设置需按GB51251-2017第4.4.5条要求设置在专用机房内,或按《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技术难点问题解答2.0》第4.2.9条规定,排烟风机可置于具有耐火极限不小于 1.0h、通风及耐候性能良好的保护箱体内。


07
报审程序

Q1: 既有建筑的内装修项目,是否可不报审结构专业?报审结构专业需增加哪些技术资料?

 

   答既有建筑的装修改造,即便建筑功能未改变,但一般多少会涉及荷载改变,如墙体分隔改变、加装电梯、楼梯间位置改变、局部房间活荷载增加等。凡涉及荷载调整或荷载增加的,施工图审查报审时设计均需增加结构专业。结构工程师应提供计算复核、比对原设计图纸,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加固设计;需加固改造的尚应提供加固设计文件。

   结构专业报审资料:原结构设计图、本次复核或改造的结构计算书、必要的检测鉴定报告、必要的加固设计图纸。(资料上传至结构专业栏)。

   情况复杂的装修改造项目,如延长后续工作年限、抗震设防类别提高、涉及竖向抗侧力构件及重要水平抗侧力构件拆改、涉及扩建和加层等,宜先报审加固改造、待通过后再报审内装修。

   如确实不涉及荷载改变、无任何结构构件增减,经接审核实无误的,可不报审结构专业。建设单位可仅提供承诺书,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签章。(承诺书上传至政策性材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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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一答】第二期:既有建筑改造设计审查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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