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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产业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总工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产业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
苏建科〔2025〕1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科学技术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提出以下措施。
一、改革科技管理机制
    1. 围绕产业创新组织研究和示范。坚持“四个面向”,立足住房城乡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撑性地位,放大“1650”产业体系和“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效应,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快新材料、新能源、物联网、人工智能、未来网络通信、新型储能、虚拟现实等应用场景布局,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产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围绕城市群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顺应数智、低碳等技术快速发展趋势,聚焦绿色低碳发展,推广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材、新型围护系统、高性能设备,推动城市供水、污水处理、道路桥梁、垃圾处理等行业建设与运行维护、减碳降耗;聚焦城市安全韧性,推动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地下空间高效利用、既有建筑监测预警等;聚焦智能智慧技术应用,推广智能建造、智慧建筑、智能家居等;聚焦功能品质提升,开展改善型住宅建设、城市更新、城乡历史文化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等;聚焦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等。
    2. 完善科学决策咨询机制。遵循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规律,发挥专家在公共决策中的建言献策、论证把关作用,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由行业院士担任首席科学家,由行业大师、国内知名专家担任委员,为行业发展规划、重要政策制定、重点项目研究等提供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意见和建议。定期研究制定行业重大科技攻关目录指引。规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专家库建设管理,完善专家遴选和使用规则,提升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推动专家信息共享,支持能力强、业务精、作风优的专家参与选聘省产业教授、高校校外导师等,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3. 创新经费投入与科研项目管理方式。提高经费投入的集中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引导建立企业、社会、政府共同投入机制,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申报财政资金项目。优化资金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担保费率补偿等措施,加大对科技领军企业的支持力度。建立企业出题、政府立题、行业答题的联动机制,针对制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产业发展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部署需要重点攻关的科研任务并建立科研项目储备库。探索采用“揭榜挂帅”“赛马”等组织方式进行立项管理,引导科技领军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解决关键核心问题,支持以企业为主体、校企联合攻关模式申报的科技项目。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术示范管理,健全技术示范类型,探索将方案阶段的工程项目纳入技术示范。开展科研项目、技术示范成果转化应用后评估,并将结果作为后续立项管理等工作的参考依据,推动从过程管理向效果管理转变。
    4. 加强科技创新能力体系建设。开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实现与部省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联动。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事业单位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支持勘察、设计、施工、市政、部品部件等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创新能力。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奖项梯次推荐机制。支持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与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等创新型科技企业的相关评价进行对应。加强科技伦理治理,支持第三方机构参与科技创新成果评价,鼓励将评价结果纳入申报各类奖项、职称评定依据。
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5. 加强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建立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发布机制和面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信息发布交易平台,引导供需对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以行业需求牵引科技研发,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解决跨行业、跨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以江苏绿色低碳建筑国际博览会为平台,打造综合性、专业化、全链型服务品牌,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6. 拓宽科技成果应用渠道。培育技术经理人队伍,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活跃发展,完善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测认证等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服务机制。推动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项目积极应用科技创新成果。定期发布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目录。对尚无相关标准的四新技术,可采用专项技术论证等方式支持在工程中试点应用。优化工程造价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新工法经济效益评估方法和参数体系,促进新工法的推广应用。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首台(套)重大装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推广应用,推动获得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7. 推动科技成果标准化应用。鼓励企业参与工程建设各类标准编制,及时将先进成熟的科技创新成果纳入或转化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提升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覆盖面与时效性。健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用反馈响应机制,将标准应用成效纳入标准复审依据,以工程建设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支持团体标准发展,构建以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为核心的企业标准管理体系,通过比对评价等方式,促进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采信应用。提升江苏工程建设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
三、加强创新型科技企业培育
    8. 加大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力度。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研究开发平台、技术创新联盟、企业创新联合体。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培育一批具有较高成长潜力的创新型科技企业。支持设计、施工、生产等企业围绕产业链协作开展科技研发与技术集成。支持创新型科技企业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研项目或技术示范。支持创新型科技企业参与增量政策项目建设,鼓励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工程向创新型科技企业开放应用场景,通过拓展场景应用推动技术产品定型、用户群体培育、市场需求挖掘。
    9. 推动金融支持政策落地。充分发挥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对工程建设项目和企业的支撑作用,鼓励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创新型科技企业库,加强银企对接,推动金融机构采取贷款优惠、投贷联动等方式对企业给予支持。建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在企业信息、项目信息上的共享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绿色建筑信贷支持,根据绿色建筑等级等因素实行贷款利率分档优惠。鼓励社会力量建立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加强创新型科技企业与风险投资机构对接,鼓励风险投资机构利用市场化机制筛选项目、投资创新型科技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利用“苏科贷”科技创新企业首贷贴息等金融支持政策,利用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等,分担和补偿科技创新风险。
四、加快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
    10. 强化人才队伍体系化建设。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科技型领军企业家和创新团队、卓越工程师等创新人才梯队建设。拓展省级设计大师专业类别,评选公布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强化人才储备。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分层分类建立人才储备和培养机制,提高各类人才综合素质、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持续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鼓励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事业单位建设研究生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积极参与“卓博计划”。构建企业为主体、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深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大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机制,组织建设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
    11. 完善人才互融互通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派科技人才到省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企业兼任科技副总等职务,帮助企业协同解决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创新发展难题。支持勘察设计、施工建造、监理咨询、市政公用等行业的科技型企业家、总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产业教授选聘,其指导在校学生的授课学时可折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跨企业跨行业跨区域互通互认,根据建筑业转型升级等行业需要,完善职业技能设置并加强培训和等级认定。
    12. 深化科教融汇育人体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对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实际需要,统筹推进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不断完善各类教育培养机制。提升职业教育水平,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试点、示范和标准建设,让学生从具有岗位能力的“技能掌握者”成长为具备工匠精神的“技能钻研者”。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建设,深化学术研究与工程实践融合,培育高水平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加强继续教育资源共享。
    13. 构建产教融合协同机制。鼓励高校在建设现代产业学院、专业特色学院时,面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产业科技创新培养高层次人才。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学科专业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校企双方高效对接、深度协同;支持卓越工程师学院成为“全链条设计、全要素配置、全过程培养”的产教实体平台。加快培养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硕博士。支持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士毕业生按规定取得工程师职称,工程博士毕业生提前一年参评高级工程师职称,促进职称制度与工程人才培养制度有效衔接。
五、营造创新生态
    14. 创新行业发展与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方式,完善工程与产品的质量管理体制和责任追溯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面向企业与责任人的信用管理机制。在企业资质和信用管理中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积极探索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奖励及科技创新应用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采用。鼓励建设单位参与科技创新成果工程应用,鼓励采用EPC总承包模式,促进设计与施工协同创新。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在产业科技创新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监督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开展“科技大讲堂”等系列交流活动。
    15. 加强国际交流和区域协作。依托行业协会、学会和各类学术交流平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鼓励重点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产业园区、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做好与相关政策、法律、金融、技术、标准体系的研究衔接,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国际知名企业和中央企业合作,探索前端策划设计带动后端生产施工的建设行业“走出去”模式,加强产业链多边国际协作,支持境外企业在江苏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探索建立资质资格国际互认机制。将省内企业参与建设的境外项目纳入省城乡建设评优评奖范围。鼓励省内企事业单位牵头或参与编制国际标准。推动建设科技长三角区域协同,加强在技术、产业、人才等方面的信息共享与交流互动。完善长三角工程建设标准一体化发展机制。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科研成果互认,为人才跨区域流动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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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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