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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建厅公示《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25年版)》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25年版)》 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要求,发挥优质建材对建设“好房子”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推广应用高品质材料设备,我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25年版)》,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14日-2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3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依据和必要的技术资料,逾期不再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郅  超 0311-87904570(兼传真)13933826828
            王金玉 13703395532
    邮  箱:hbjsttt@163.com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附件:
    1.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25年版)(公示稿)
    2.编制说明(公示稿)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14日 

 

附件2
编制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要求,进一步推广应用高品质材料设备,发挥优质建材对建设“好房子”的支撑作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本目录),指导工程建设有关单位科学选材用材。
一、编制过程
    2024年3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征集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的通知》(冀建节科函〔2024〕35号),向社会广泛征集编制意见建议。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调查研究,全面梳理了国家、省近几年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制(修)订的政策和标准规范,借鉴了周边省(市)先进经验做法,在《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原目录)基础上进行了更新,并广泛征求了材料设备生产、工程建设有关单位以及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意见,经行业专家多次审查论证、修改完善形成。
二、主要变化
    本目录由推广使用、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三部分组成,基于原目录主要更新了以下方面:
    (一)规范了原目录中部分材料设备名称、产品特点、适用范围等表述;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标准规范制(修)订版本,更新了推广、限制或禁止使用的依据。
    (二)推广应用部分,新增了高强钢筋部分型号、耐候结构特征的建筑用钢,细化尾矿、建筑垃圾固废资源再生材料,提高了高性能建筑外门窗的节能指标,细化了门窗幕墙材料类型,新增高硼硅防火玻璃、碲化镉薄膜光伏电池玻璃等绿色环保玻璃,在防水材料中新增了水性聚氨酯防水涂料、透气型防水涂料,结合燃气安全形势需求,细化了燃气系统设备和先进适用的燃气报警、检测设备,围绕装配式建筑发展形势,增加了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结合供热热源结构调整和优化建筑用能需要,新增跨季节储热集中供热设备设施,新增了适宜高层、超高层建筑以及大型构筑物外立面施工的电动桥式脚手架等。
    同时,将HRB400(HRB400E)钢筋、自保温砌块、复合保温砌块(砖)、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墙板等原目录中推广应用、目前市场已普及的材料设备,调整出推广使用部分,建设工程仍可按现行标准规范设计选用。
    (三)限制使用部分,新增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86号)中限制使用的干喷混凝土、砂模铸造铸铁管和冷镀锌钢管、砖砌式雨水口、路拌水泥稳定类混合料、砖砌化粪池、普通混凝土井盖、简易吊机、剪切式钢筋切断机、轮扣式脚手架、扣件式钢管卸料平台等材料设备。
    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55007-2021)对《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条文的废止情况,删除了原目录中墙体材料的相关内容;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2〕41号)要求,增加了水泥管道、无防腐内衬的灰口铸铁管道。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并借鉴《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实际,新增了含铅的管材、管件(含涂覆涂料)、非阻氧管材、直径小于等于600mm的刚性接口的灰口铸铁管、两段式燃烧器、非变频燃烧器等内容;将原目录限制使用的溶剂型防水涂料调整至禁止使用部分。
    (四)禁止使用部分,因标准更新,市场已无相应产品,删除了原目录中HPB235热轧光圆钢筋、HRB335钢筋、厚度为90mm以下的隔墙板及80mm以下的石膏砌块的内容;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86号)要求,新增普通松弛级别的钢丝、钢绞线,热弯工艺加工的钢筋等内容;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中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聚合物水泥防水浆料技术指标要求,新增Ⅰ型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Ⅰ型聚合物水泥防水浆料的内容;按照《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中软管使用年限要求,新增了燃气用具连接软管等。
三、实施要求
    (一)关于实施原则。根据《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等规定,对推广使用部分的材料设备,鼓励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按照现行有关标准规范优先设计、使用;对限制使用部分的材料设备,有关单位在限制范围内不得使用;对禁止使用部分的材料设备,禁止在我省建筑活动中使用。
    由于材料设备种类众多,对未列入目录的材料设备,仍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使用。
    (二)关于实施时间。本目录中推广使用的材料设备,目录发布之日即实施;限制、禁止使用材料设备的时间,是有关政策、标准规范规定的实施时间,或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的;继续保留原目录中限制、禁止使用的材料设备,其限制、禁止使用时间沿用原目录确定的时间。
    本目录实施后,如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颁布实施导致要求不一致时,以新规定为准。
四、内容说明
    本目录共收录261种材料设备,其中推广部分129种(新列入31种),限制部分45种(新列入20种),禁止部分87种(新列入45种)。对新列入的材料设备说明如下:
    (一)推广使用部分
    1.稀土耐蚀钢
    钢铁材料在建筑领域应用广泛,使用环境复杂,稀土耐蚀钢利用镧铈稀土合金化技术,免除涂装镀锌处理,耐腐蚀性能较普碳钢大幅提升,延长钢材使用寿命,降低维护成本。据调查,国内钢企已生产稀土耐蚀普碳钢系列钢材逾4万吨,并逐步在钢结构厂房、装配式建筑、光伏支架、高速护栏、集装箱房、新型5G通讯铁塔、防护丝网、城市装饰等领域推广应用。
    2.耐火耐候结构钢
    耐火性和防腐蚀是确保钢结构安全的关键环节,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建节科〔2021〕3号)明确“完善钢结构建筑防火、防腐等性能与技术措施,加大热轧H型钢、耐候钢和耐火钢应用”。耐火耐候结构钢通过添加适量的钼、铜、铬等合金元素,有效提高钢材的耐火性能和耐大气腐蚀性能,产品包括耐火耐候结构用热轧钢板、钢带和型钢。
    3.超高性能混凝土
    超高性能混凝土以水泥和矿物掺合料等胶凝材料,配以骨料、外加剂、高强度微细钢纤维或非金属纤维、水等原料,进行科学配比设计、生产而成,其抗压强度达到100MPa以上。产品以超高强度、高韧性、高耐久性的优势,逐渐被工程建设领域广泛关注,适宜在市政桥梁、建筑结构、建筑构件等方面推广使用。2020年,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团体标准《超高性能混凝土(UHPC)技术要求》(T/CECS10107-2020),结合超高性能混凝土技术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清华大学等单位正在修订《超高性能混凝土》国家标准。
    4.固废基胶凝材料
    固废基胶凝材料以粒化高炉矿渣、钢渣、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铁尾矿等固体废弃物为原料,加工后按一定比例配制的水硬性胶凝材料,具有利废环保、节约自然资源等特点。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3〕261号)明确要求围绕绿色低碳建造需求,发展新型低碳胶凝材料、全固废胶凝材料等新型绿色建材。目前,固废基胶凝材料相关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在场景应用时,须满足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耐久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5.玄武岩纤维抗裂网
    玄武岩纤维抗裂网以玄武岩纤维与高分子树脂材料加工复合制作而形成的纤维复合材料网状物,具有高强、质轻、耐高温、耐腐蚀等特点,可在一定程度上抵抗混凝土温度应力和干缩应力产生的形变,提高混凝土耐久性,适用于建筑楼地面或屋面的面层等构造层抗裂。河北省工程建设协会标准《玄武岩纤维抗裂网应用技术规程》(T/HBECS005-2022)提出了玄武岩纤维抗裂网的技术性能要求。
    6.气凝胶类保温材料(毡、板)
    气凝胶保温材料具有极低的热导率,能够有效隔绝热量传导,与传统的保温材料相比,气凝胶保温材料在相同厚度下能够实现更好的保温效果,大大降低建筑物的能耗,并且具有优异的防火性能和耐久性。《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18年版)》中,气凝胶毡已列为推广使用产品,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2023年本)》等,推广产品扩大至气凝胶类保温材料(毡、板)。
    7.装配式装修部品
    装配式装修作为装配式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管线与结构分离的原则,运用集成化设计方法,统筹隔墙和墙面系统、吊顶系统、楼地面系统、厨房系统、卫生间系统、设备和管线系统等,将工厂化生产的部品部件以干式工法为主进行安装的装修模式,是建设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的重要途径。为引领装配式装修技术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专门制定《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JGJ/T491-2021),明确相关技术要求。在装配式装修部品方面,本部分收录了可拆装式隔断墙,装配式集成墙面,管线、装修一体化内隔墙,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装配式地暖模块等适宜的装修部品。
    8~9.高性能建筑外门窗(公共建筑传热系数低于1.6W/(㎡·K)、居住建筑传热系数低于1.4W/(㎡·K))、高性能玻璃幕墙(传热系数低于1.6W/(㎡·K))
    为持续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我省在全面执行城镇新建居住75%和公共建筑72%节能标准基础上,积极推行超低能耗居住建筑83%和超低能耗公共建筑78%节能标准,各地开展了试点示范建设。建筑外门窗、幕墙是保障建筑节能的关键环节,综合考虑我省超低能耗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要求,进一步提升了原目录中高性能建筑外门窗的保温性能,同步将高性能玻璃幕墙列入推广目录。
    10.单元式幕墙
    单元式幕墙,由各种墙面板与支承框架在工厂制成完整的幕墙结构基本单位,直接安装在主体结构上的建筑幕墙。单元式幕墙可分为单元式幕墙和半单元式幕墙,半单元式幕墙又可以分为立挺分片单元组合式幕墙和窗间墙单元式幕墙。产品具有工厂化生产、安装简便快速、视觉效果好、施工周期短、结构安全可靠等特点,广泛应用于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及各类大型建筑中。
    11.五腔体及以上PVC-U塑料型材
    我省超低能耗建筑实行公建78%和居建83%节能,门窗节能是建筑节能的关键环节,塑料窗使用的型材腔体数量、几何尺寸等直接关系整窗热工性能。五腔体及以上PVC-U塑料型材生产的建筑外窗,具有更好防水渗透性能、保温性能、隔声性能、耐低温性能,结合我省建筑节能降低碳需要,将原目录中的推广使用的四腔体塑料型材提升至五腔体及以上。
    12.高硼硅防火玻璃
    高硼硅防火玻璃性能稳定,软化点高,膨胀系数低,强度高,与门窗幕墙的结构兼容性更好,可以提升防火门窗及幕墙防火稳定性,同时玻璃透光率高,可制作各类节能玻璃。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已将其列为鼓励推广类产品。
    13.碲化镉薄膜光伏电池玻璃(发电玻璃)
    在绿色发展理念指引下,社会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不断增长,建筑集成光伏技术作为一种创新的能源解决方案,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产品采用碲化镉薄膜太阳能电池技术,通过特殊工艺,在玻璃基板上逐层沉积形成精细的碲化镉转化层,将光能转化为电能,使玻璃本身具备发电功能,可应用于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等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列为鼓励推广类产品。
    14.装饰吸声板
    以矿渣棉、岩棉和玻璃棉等为主要原料,经湿法或干法工艺加工而成的装饰吸声板,具有吸音、环保、阻燃、隔热、保温、防潮、防霉变、易除尘、易切割、可拼花、施工简便、稳定性好、抗冲击能力好、独立性好、性价比高等优点。装饰吸声板可改善建筑物内部的声学性能,兼有装饰和提升建筑保温的作用。
    15.水性聚氨酯防水涂料
    水性聚氨酯是近几年市场出现的新型环保高弹型防水乳液,在水泥基、石基、金属等基材表面具有良好的附着性,涂膜干燥固化后在结构表面形成一定厚度的弹性涂层,具有防水、耐腐、高延、适应性强的特点,建材行业标准《聚合物乳液建筑防水涂料》(JC/T864-2023)规定了水性聚氨酯防水涂料的性能指标要求。
    16.透气型防水涂料
    建筑外墙受雨雪、清洗等因素影响,易出现渗漏、开裂、发霉、脱落等问题,积聚在墙体内部的水蒸气在长期作用下,保温层材料热工性能产生变化。《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提出建筑外墙整体防水设计要求,《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外墙保温复合板通用技术要求》(JG/T480-2015)、《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144-2019)等均明确外墙保温具备防水透气性能。目前,常见的透气型防水涂料大多采用高分子乳液、无机填料、添加剂等原料生产,实现了防水与透气双重功能,鼓励设计、施工单位在建筑外保温墙体构造中使用水蒸气透过性能优异的防水涂料。
    17.不锈钢波纹软管
    燃器具连接软管安装环境复杂多样,面临挤压、碰撞、鼠咬、油污侵蚀等不同情况。近年来,超期服役的胶管导致燃气泄漏引发的安全事故屡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与传统胶管相比,不锈钢金属波纹管具有耐高温、耐腐蚀、抗老化、使用寿命长等优势,为确保产品质量和使用规范,国家标准《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GB41317-2024)对产品类型、适用条件、输送介质以及气密性、耐腐蚀性、柔软性技术指标等作了具体规定。
    18.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
    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是燃气管道输送异常状况时的紧急切断装置,可与燃气泄漏报警系统连接,实现现场或远程自动/手动紧急切断气源,确保用气安全。2024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GB44016-2024)国家标准,对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的分类和型号、材料和结构、技术要求等作了规定。
    19.PPB级高精准天然气泄漏检测设备
    PPB级(十亿分之一)检测设备,可从风速角度,判定泄漏点具体位置,在空旷地带,对地埋较深管道、150米(最大范围)以内的管网进行同时检测,2.5秒内分析气体源头。可用于远距离泄漏点定位,多用于空旷地带远距离地埋管道检测。
    20.物联网可燃气体报警器
    物联网可燃气体报警器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对燃气居民用户的燃气使用监控、数据分析、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为燃气行业提供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支持。实时保护用户燃气安全的同时,还能第一时间为用户提供壁挂炉、水电暖维修,家政、保洁等服务。
    21.具有远程通讯功能的热计量表
    具有远程通讯功能的热计量表是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供热计量设备,通过集成无线通讯模块,实现供热数据的实时监测、远程传输与智能分析,产品可自动采集用户用热量、温度等数据,并实时上传至供热管理平台,为供热系统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助力供热企业实现能耗监管、费用结算和节能调控的数字化转型,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提供技术支撑。
    22.无线智能流量调节阀
    通过对设定控制目标值(回水温度或室内温度)的实时检测与评判,来智能调节电动阀门的流量,从而切实改善系统的水力/热力平衡,提供系统的安全性,保证供热质量,减低系统损耗。无线智能流量调节阀依托无线传输技术,无需任何布线,通过加装供水温度和回水温度传感器,用于测量用户供水温度和回水温度,利用回水作为依据实施二网平衡调节,可有效解决水力失衡问题,实现分时分区控制,按需供热。
    23.海绵城市雨水收集系统材料(渗透管沟、入渗井及构件)
    建设海绵城市可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海绵城市雨水收集系统材料集雨水收集、存储、利用为一体,具有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轻城市防洪和排水压力等特点。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包括雨水的入渗、滞留、调节和收集回用等,涉及的材料设备一般包括透水铺装地面材料,渗透管沟、入渗井及构件,雨水收集利用设备,生物滞留设施等。
    24.改性沥青混合料(高韧沥青混合料)
    用于罩面层可延长路表沥青面层使用寿命,降噪效果显著,改善城市整体声环境,提升行车舒适性与道路景观效果。用于中、下面层,可以大幅提升路面结构能力和使用寿命。高韧沥青混合料可广泛应用于新建、改建、维养的城市道路沥青路面(桥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桥面),减少对原有桥梁使用荷载的影响。
    25.市政预制管廊
    市政预制管廊具有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组装便捷等特点,有效缩短了道路开挖中断交通的时间,可满足新城快速发展和老城改造的需求,适用于市政道路下整节段预制拼装、叠合式预制拼装及长节段大吨位整体式预制拼装混凝土综合管廊的应用场所。
    26.市政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道路
    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道路是指在工厂生产标准规格的钢筋混凝土道路板,运输到施工现场安装铺设的临时施工用或永久性道路,可实现不中断交通,最大限度提供车辆通行能力。预制道路板质量可控,不易损坏,维护费用低,且道路板可更换或者拆卸修复后重复使用,周转率高,具有综合成本低,绿色、经济、环保等特点。
    27~29智能建造机械设备(混凝土地面作业机器人、装饰装修机器人、测量机器人)
    智能建造是实现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的重要途径,智能建造机械设备主要基于机器人、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集成控制系统、感知系统、驱动系统和机械系统等,以“危繁脏重”的施工作业为重点,逐步实现机器代人。本目录收录的混凝土地面作业机器人、室内涂装机器人、实测实量机器人,具备数据采集、人机协调、自主移动等多种功能,鼓励基础条件较好、需求迫切的地区和单位率先推广应用,打造典型应用场景。同时,鼓励有关单位积极发展并推广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的多种类型建筑机器人设备。
    30.电动桥式脚手架
    电动桥式脚手架,也称导架爬升式工作平台、附着式电动施工平台等,是一种搭设于导柱之上且可沿立柱升降的脚手架平台,立柱附着在建筑结构上,平台沿导柱通过齿轮齿条传动,可用于将工作人员、设备以及物料运送至或送离某个施工位置,具有标准化程度高,安拆方便快捷,作业效率高等特点,适宜高层、超高层建筑以及大型构筑物外立面施工。电动桥式脚手架应符合《升降工作平台、导架爬升式工作平台》(GB/T27547-2011)、《导架爬升式工作平台安全使用规程》(GB/T38552-2020)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31.跨季节储热集中供热设备设施
    跨季节储热集中供热是供热领域新技术,通过在地下埋管的形式建设大型地下储热体,在春、夏、秋季将工业余热、河水、湖水、中水、太阳能等低品位热源的热量,存储到地下储热体中,冬季供暖时,从储热体中吸收热量并将其传输至热泵单元,由热泵机组将低品位热能提升至高品位热能,再通过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将热能输送至用热户,满足居民冬季采暖需求,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清洁高效。近年来,我省探索开展跨季节储热集中供热试点,并取得了良好成效,可在全省供热领域推广。
    (二)限制使用部分
    1.干喷混凝土
    干喷混凝土工艺是将骨料、水泥按一定比例干拌均匀,用混凝土干喷机高速喷射到受喷面上的喷射混凝土施工方法,该工艺会产生强度损失,耐久性差,污染施工现场环境。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86号)要求,列入我省限制使用目录。
    2.实心砖(灰砂、烧结、混凝土实心砖等)
    实心砖生产过程资源消耗大,与同厚度多孔砖、空心砖相比建成的墙体保温隔热性能差。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不得在建筑工程基础(±0)以上部位(包括临时建筑、围墙。文物、古建除外)使用。
    3.采用聚苯颗粒、玻化微珠、膨胀珍珠岩、海泡石等颗粒保温材料与胶结材料混合而成的复合保温浆料(扩大产品类型)
    由于保温浆体材料的导热系数偏大,材料质量不稳定,工程质量不易控制,在工程可接受的保温层厚度范围内,单独作为保温材料用于外墙保温工程很难达到民用建筑节能要求。原目录限制范围为采用聚苯颗粒、玻化微珠等颗粒保温材料与胶结材料混合而成的保温浆料,参照《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进一步明确保温浆料的产品类型和材料组成成分。
    4.旋压执手
    旋压执手是单点锁闭,在开启扇规格较大时密封效果差,易造成漏气漏水、且降低保温性能和隔声性能,使用过程中还易损坏型材和执手,不符合好房子要求的节能舒适、隔声等要求,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窗扇对角线大于700mm开启扇使用。
   5.洗手盆接触式水嘴
    公共场所使用接触式水嘴不利于节水,特别是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极易造成不同使用者由于接触水嘴而交叉感染。《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第3.4.5条规定“公共场所的洗手盆水嘴应采用非接触式或延时自闭式水嘴”,按照规范要求,公共厕所、公共场所卫生间可采用感应式水嘴、延时自闭水嘴或脚踏冲洗龙头等非接触式水嘴,使用者离开后,会自动定时断水,不仅节水,又可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6.砂模铸造铸铁管
    砂模铸造铸铁管铸造精度低、表面粗糙、耐蚀性差,寿命短。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86号),列入限制使用目录。
   7.含铅的管材、管件(含涂覆涂料)
    铅是毒性较大的重金属,对于人体的危害通常较大。含铅的管材、管件(含涂覆涂料)污染饮用水、危害人体健康。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不得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饮用水系统。
    8.非阻氧管材
    非阻氧管材一般由聚乙烯和辛烯组成,无法阻隔氧气进入供暖系统,会导致供暖系统内的金属构件腐蚀生锈,且无法抑制供暖系统内微生物的滋生。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不得用于户内供暖系统工程。
    9.直径小于等于600mm的刚性接口的灰口铸铁管
    易泄漏,造成水系和土壤污染。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不得用于居住小区和市政管网支线用的埋地排水工程。
    10.水泥管道、无防腐内衬的灰口铸铁管道
    影响供水水质、供水安全、易渗漏。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2〕41号),在我省供水工程中不得使用。
11~12.两段式燃烧器、非变频燃烧器
    供热系统负荷应随室外气象条件和室内温度的变化不断变化,要求锅炉燃烧器应该按照供热负荷的变化而自动调节频率,以适应供热负荷的变化。两段式燃烧器只有大、小两个挡位进行调节,非变频燃烧器有大、中、小三个挡位调节,都不能满足负荷变化需求和精确调节供热量,造成能源浪费,增加污染物排放。非变频燃烧器运行噪音大,对人体不利。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两段式燃烧器不得用于新建1.4MW以上(不包括1.4MW)燃气供热锅炉,非变频燃烧器不得用于新建7.0MW以上(含7.0MW)燃气供热锅炉。
    13.砖砌式雨水口
    砖砌式雨水口指在道路两侧,采用砌块现场砌筑雨水口,与现浇混凝土雨水口、预制成品雨水口相比易渗漏,造成水系和土壤污染。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86号),列入我省限制使用目录。
    14.路拌水泥稳定类混合料
    采用人工辅以机械(如挖掘机等)在施工现场就地拌和水泥稳定类混合料的施工方法,污染环境、且易造成产品质量不稳定。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86号),列入我省限制使用目录。
    15.砖砌化粪池
    砌筑化粪池易渗漏,造成水系和土壤污染。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86号),列入我省限制使用目录。
    16.普通混凝土井盖
    普通混凝土井盖是指使用钢筋、普通混凝土材料制作的混凝土井盖,与球墨铸铁防沉降井盖、超高性能混凝土井盖等相比易损坏、耐久性差。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86号),列入我省限制使用目录。
    17.简易吊机
    用于垂直运输施工材料或设备的鸡公吊、墙头吊等简易吊机,承载能力小、适应范围有限、存在安全隐患。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86号),列入我省限制使用目录。
    18.剪切式钢筋切断机
    采用剪切原理设计的钢筋切断设备,效率低、切断效果差。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86号),列入我省限制使用目录。
   19.轮扣式脚手架
    轮扣式脚手架指使用轮扣式钢管脚手架和扣件搭设的作业脚手架、支撑架,力学性能差,工艺落后,存在安全隐患。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86号),列入我省限制使用目录。
    20.扣件式钢管卸料平台
    扣件容易松动,钢管和扣件质量难以保证,施工效率低。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86号),列入我省限制使用目录。
    (三)禁止使用部分
    1.普通松弛级别的钢丝、钢绞线
    普通松弛级别的钢丝、钢绞线的应力松弛率较大,物理性能不佳,使用寿命短。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列入我省禁止使用目录。
    2.热弯工艺加工的钢筋
    在钢筋加工过程中,加热钢筋,将钢筋弯曲至需要的形状,造成钢筋延性差,易脆断,对建筑安全性造成潜在威胁。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86号),列入我省禁止使用目录。
    3.氯离子含量>0.1%的混凝土外加剂(扩大禁止范围)
    氯离子易引起钢筋锈蚀,危害混凝土结构寿命。原目录禁止范围为氯离子含量>0.1%的混凝土防冻剂,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将禁止范围扩大至氯离子含量>0.1%的混凝土外加剂。
    4.总碱量0.75%以上的膨胀剂
    总碱量过高易引起碱骨料反应,影响混凝土结构寿命。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5.萘系、脂肪族、氨基磺酸盐类减水剂
    萘系减水剂生产过程会产生二氧化硫、萘蒸汽和甲醛等有害气体;脂肪族减水剂生产原料包括甲醛和丙酮等,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氨基磺酸盐减水剂生产过程中产生氨基芳烃磺酸盐、苯酚和甲醛等污染物。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在建设工程中使用。
    6.多功能复合型(2种或2种以上功能)混凝土膨胀剂
    混凝土膨胀剂是与水泥、水拌和后经水化反应生成钙矾石、氢氧化钙或钙矾石和氢氧化钙,使混凝土产生体积膨胀的外加剂。多功能复合型(2种或2种以上功能)混凝土膨胀剂质量难控制,质量不稳定。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在建设工程中使用。
    7.含石棉的建材制品
    石棉对人体有害,引起石棉肺、胸膜间皮瘤等疾病,许多国家已全面禁止使用这种危险性物质。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列入我省禁止使用目录。
    8.菱镁类复合保温板、隔墙板
    菱镁类复合保温板是以菱镁水泥为胶凝材料,以聚苯乙烯泡沫颗粒、珍珠岩、蛭石等为轻集料,通过特定的工艺复合而成。产品性能差,易泛卤、翘曲、龟裂。菱镁类复合保温板的生产工艺相对复杂,对原材料的质量、配比、搅拌、养护等环节都有较高的要求,如果生产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控制不当,都可能导致板材的质量出现波动。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9.丙烯酰胺材料的普通灌浆防火玻璃
    丙烯酰胺材料的普通灌浆防火玻璃长时间使用易出现发黄、起雾、失效等现象,环境耐候性差,失效后影响安全。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10.背挑式挂件
    幕墙石材板块不可独立拆装、不便于维修,背挑件存在结构安全隐患。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86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列入禁止使用目录。
    11.含氯化钙、氧化钙成分的中空玻璃干燥剂
    含氯化钙、氧化钙成分的中空玻璃干燥剂对中空玻璃铝间隔条、密封胶有腐蚀性,易造成中空玻璃提前失效,导致中空玻璃存在巨大质量和安全隐患。依据《中空玻璃用干燥剂》(JC/T 2072-2024)、《中空玻璃》(GB/T11944-2012)及我省建筑工程使用实际情况,禁止使用该产品。
12~13.溶剂型内外墙涂料、地坪涂料
    溶剂型内外墙涂料、地坪涂料中释放出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不仅会危害生产和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而且释放到空气中的VOC还会与大气中的氮氧化物、硫化物发生光化学反应,形成光化学烟雾、破坏臭氧层,会导致农作物减产、破坏森林和生态系统,对人类健康和赖以生存的环境都会造成负面影响,另外施工过程易发生火灾事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定为落后产品,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列入我省禁止使用目录。
    14.硝基类溶剂型木器涂料
    含有机污染物,施工时挥发有害气体,危害人体健康,易发生火灾事故。国家强制性标准《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20)要求“硝基类溶剂型木器涂料不得在室内装饰装修中使用”,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列为禁止使用类产品。
    15.含多氯联苯的涂料、粘接剂和填缝剂
    多氯联苯属于致癌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列入我省禁止使用目录。
    16.含双对氯苯基三氯乙烷、三丁基锡、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全氟辛烷磺酸、红丹等有害物质的涂料
    含有毒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列入我省禁止使用目录。
    17.聚丙烯酰胺类建筑胶粘剂
    耐温性能差,耐久性差,易脱落。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18.不耐水石膏类刮墙腻子
    不耐水石膏类刮墙腻子因其遇水溶化、不耐水,刷涂后经常出现脱落、起皱、掉皮等工程质量问题。目前耐水型腻子技术已成熟,市场已很少使用不耐水石膏类刮墙腻子。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19.以聚乙烯醇为基料的仿瓷内墙涂料
    耐水性能差,污染物排放超标。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20~22.胶粉改性沥青玻纤毡与玻纤网格布增强防水卷材、胶粉改性沥青玻纤毡与聚乙烯膜增强防水卷材、胶粉改性沥青聚酯毡与玻纤网格布增强防水卷材
    耐久性差、物理力学性能偏低。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23.纸胎油毡防水卷材
    耐久性差,施工过程污染环境。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86号),列入我省禁止使用目录。
    24.焦油聚氨酯防水涂料
    施工过程污染环境,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列入我省禁止使用目录。
    25.焦油聚氯乙烯油膏(PVC塑料油膏、聚氯乙烯胶泥、塑料煤焦油油膏)
    施工质量差,生产和施工过程污染环境。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列入我省禁止使用目录。
     26.Ⅰ型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Ⅰ型聚合物水泥防水浆料
    建材行业标准《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JC/T984-2011)将产品按物理力学性能分为Ⅰ型和Ⅱ型两种,试验表明,Ⅰ型产品的砂浆试件7d抗渗压力、7d粘结强度、吸水率等指标均不能满足《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第3.4.2条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
    建材行业标准《聚合物水泥防水浆料》(JC/T2090—2011)将产品按物理力学性能分为Ⅰ型(通用型)和Ⅱ型(柔韧型)两种,试验表明,Ⅰ型产品的砂浆试件7d抗渗压力不能满足《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第3.4.2条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
    27.溶剂型防水涂料
    溶剂型防水涂料中释放出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危害施工人员健康,释放的VOC与大气中的氮氧化物、硫化物发生光化学反应,形成光化学烟雾、破坏臭氧层,施工过程易发生火灾事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原目录中溶剂型防水涂料为限制使用类材料,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列入禁止使用目录。
    28.进水口低于水面(低进水)的卫生洁具水箱配件
    不防虹吸,污染水质。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29.6升水以上的大便器系统(不含6升)
    浪费水资源,国家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CJ164-2014)规定每次冲洗周期大便冲洗用水量不大于6L,6升水以上的大便器系统(不含6升)已经退出市场,取代的是节水型坐便系统。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30.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
    密封效果差、浪费水资源。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31.水封小于50mm的地漏
    易返异味。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32.镀锌铁皮室外雨水管
    易损坏、易污染。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33.承插式刚性接口铸铁排水管
    挠度差,接口部位易损坏、渗水。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34.由橡胶共混或橡胶与塑料共混材料制作的燃气用具连接软管(金属包覆软管除外)
    橡胶软管易老化、龟裂或硬化断裂,漏气风险增加。《城镇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第6.1.7条规定“软管使用年限要求不低于燃具判废年限”,结合《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8“燃具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的要求,橡胶软管的使用寿命无法满足该判废年限。2024年4月,国家颁布的新标准《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GB44017-2024)、《燃气用具连接内用橡胶复合软管》(GB44023-2024),明确了橡胶复合软管作为金属包覆软管的内层胶管使用的技术要求。
    35.能效标识为3级的低环温空气源热泵机组
    能效低、浪费能源。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36.圆翼型、长翼型、813型灰铸铁散热器
    金属热强度差。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37.含汞的荧光灯,含汞的开关、继电器等电气设备
汞属于有毒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列入禁止使用类产品。
    38.含多氯联苯的变压器、荧光灯镇流器
    多氯联苯属于致癌物,危害人体健康。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列入禁止使用类产品。
    39.荧光灯类一般型电感镇流器
    能效和功率因数低、工作时温度高,有安全隐患。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40.质轻可锻铸铁类脚手架扣件(小于1.10kg/套的直角型扣件、小于1.15kg/套的旋转型扣件、小于1.25kg/套的对接型扣件)
    不能保证扣件的力学性能。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41~42.外径小于36mm的丝杠和拖座板边长小于140mm丝杠拖座(外径为48mm的钢管脚手架)、外径小于34mm的丝杠和拖座板边长小于140mm丝杠拖座(外径为42mm的钢管脚手架)
    配合间隙过大,影响安全使用。参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京建发〔2024〕10号),结合我省建筑工程使用情况,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43.手动吊篮(现场组装)
    用扣件和钢管等在施工现场组装搭设,依靠人力进行升降的 作业吊篮,劳动强度大、施工效率低、存在安全隐患。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86号),列入我省禁止使用目录。
    44.三点式安全带
    无法有效防止坠落、存在安全隐患。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86号),列入我省禁止使用目录。
    45.非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网
    非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网大多是由聚丙烯等可燃材料制成,且没有进行阻燃处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加剧火势,且易受腐蚀,安全性能差。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86号),列入我省禁止使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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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建厅公示《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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